根据企业在海淀区、武汉市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和发挥的重要支撑作用,给予不高于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申报材料
(一)《企业参与技术防疫情况表》
(二)企业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和征信报告)且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和征信报告)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具体详见当年的《购买信用报告费用补贴项目申报指南》或《在专项资金工作中启动企业征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备材料)
(四)企业承诺书(加盖公章)(必备材料)
(五)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用于研发投入的人、财、物等证明材料,需提供公司内部审计报告(必备材料,也可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