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相关技术产品在低成本、高效率、人工替代性等方面具有突出优势,在提高防控救治速度和抗疫效率、提高疫情处置能力、降低人员跨区域传播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四)申报企业应主持完成项目研发、实施和运营保障,不支持企业联合申报。
三、支持对象
(一)在海淀区注册、纳税,并在海淀园纳统,信用等级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海淀区的产业发展导向,无不良信用记录,财务状况良好,对海淀区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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