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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条件和程序

2010-12-30 10:19

公司上市条件和程序

1、在中国的主板市场上市,公司所具备的条件是股本5000W以上,连续3年盈利,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现象.公司对外发放的股数必须达到公司总股本的25% 。

2、中国公司到香港上市的条件
主板上市的要求
•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 主线业务: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
• 业务目标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 最低市值: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 最低公众持股量: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 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 股东人数: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百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三名股东持有。

发行H股上市:
中国注册的企业,可通过资产重组,经所属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只适用于国有企业)及中国证监会审批,组建在中国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H股在香港上市。
•优点:A 企业对国内公司法和申报制度比较熟悉
B 中国证监会对H股上市,政策上较为支持,所需的时间较短,手续较直接。
•缺点: 未来公司股份转让或其他企业行为方面,受国内法规的牵制较多。
随着近年多家H股公司上市,香港市场对H股的接受能力已大为提高。

买壳上市:
买壳上市是指向一家拟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的控股权,然后将资产注入,达到“反向收购、借壳上市”的目的。
香港联交所及证监会都会对买壳上市有几个主要限制:
• 全面收购: 收购者如购入上市公司超过30%的股份,须向其余股东提出全面收购。
• 重新上市申请: 买壳后的资产收购行为,有可能被联交所视作新上市申请。
• 公司持股量: 上市公司须维护足够的公众持股量,否则可能被停牌。
买壳上市初期未必能达至集资的目的,但可利用收购后的上市公司进行配股、供股集资; 根据《红筹指引》规定,凡是中资控股公司在海外买壳,都受严格限制。 买壳上市在已有收购对象的情况下,筹备时间较短,工作较精简。 然而,需更多时间及规划去回避各监管的条例。 买壳上市手续有时比申请新上市更加繁琐。同时,很多国内及香港的审批手续并不一定可以省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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