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村(经济合作社)取得的房屋出售收入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六)租金收入”。因此,村(经济合作社)取得房屋出售收入,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