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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2011-01-26 17:57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33号)规定:

“一、自2010112010123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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