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出通知,要求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年报审计工作。
通知强调在年报审计工作中要强化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合自身情况和特点的质量控制体系,提升系统风险防范水平,提高事务所整体执业质量检查。对于上市公司等公众利益实体审计业务,事务所要执行统一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把控好业务承接与保持、业务委派、项目组人员配备、质量复核和报告签发等关键环节,避免分所、部门或合伙人擅自承做高风险业务给事务所带来的风险,做到质量控制程序的全面覆盖和无缝对接。对新设立的或新加入的分所、以及新吸收的审计团队带来的业务,要作为新业务进行风险评估,指定专门合伙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及时向中注协报备评估结果。
通知要求,事务所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全面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将审计准则、应用指南与问题解答一并掌握和执行。
中注协表示,协会将对2013年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对恶意接下家及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实施重点监控,并适时启动监管约谈机制。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反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中注协将在2014年度执业质量检查中予以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