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地区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3年度培训计划》的安排,我会定于9月9日—13日举办第五期事务所股东(合伙人)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更好的掌握新旧审计准则变化,事业单位新会计准则与新会计制度讲解和公司战略管理会计等。
二、培训内容
1、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精要 --基于股东视角;
2、新审计准则精要--基于新旧准则对比;
3、公司战略管理会计;
4、事业单位新会计准则与新会计制度讲解;
5、学校新财务制度讲解。
三、培训对象
大连地区事务所股东合伙人(不包括主任会计师)。
四、培训学时
培训班为40学时(每天8学时)
五、授课老师
于延琦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
佟成生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
王瑞春 中瑞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总监。
六、培训、报到时间地点、要求
1、培训时间地点:9月9日—13日在大连锦天宾馆六楼会议室。
2、报到时间:9月9日早8:10分在大连锦天宾馆签到并领取材料。
3、参加培训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确认。
4、要求按以上时间培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培训请提前与省注协考试培训部请假。
协会联系电话:(024)23496703、23496700
大连分会联系电话:(0411)82590652
附件:第五期事务所股东(合伙人)培训班人员名单.xls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