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应当充分认识到,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不仅仅是靠几个大所或现在的合伙人去推动,而是需要全体注册会计师的共同努力,只有全体注册会计师行动起来,万众一心,同心同德,我们的行业才会健康、稳定、规范的向前发展。我们有必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扶持现有较大事务所继续上规模、上水平,提高综合竟争力,但是不能因此而忽视广大注册会计师的利益,用行政权力去限制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自然发展,强行要求同床异梦的合伙人在一起,强行要求符合办所条件的注册会计师注定给他人打工,甚至于将注册会计师逼上绝路。会计市场本身是一个广阔的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这个社会性的市场也亟需注册会计师这样的专业人士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服务,我们所处的知识经济时代也赋予注册会计师维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促进市场经济繁荣与发展的崇高使命和重大责任,因此每个注册会计师都有权利、有资格通过合法的方式为行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长期以来,不合理的体制使注册会计师英雄无用武之地,合法的、规范的中介机构不得到鼓励发展,而致使非法的、不规范的中介机构过多过滥,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不正常现象,导致执业环境极为混乱,形成恶性循环。审计市场、会计市场、咨询市场也被其他的中介机构、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巧取豪夺,不仅损害了注册会计师的行业利益,反过来还损坏注册会计师的行业形象和良好信誉,甚至于把一些注册会计师诱骗到违法犯罪的道路上去。历史教训不可谓不深刻,痛定思痛,现行体制必须改革、必须创新,只有体制创新才能促使行业进步,才能使行业充满生机和活力。因此,我们没有理由不发展由受过良好教育、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注册会计师组成的规范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让注册会计师的活力和源泉竟相并发、充分涌流,以造福于社会。
放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大所、中所、小所共存,符合国际惯例,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心意。虽然每个注册会计师的情况不一样,但是每个注册会计师都有权利根据自己的专业能力、执业水平、执业经验、兴趣特长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我们的行业需要新鲜血液,需要优胜劣汰,需要公平竟争,申请审批个人所、合伙所是注册会计师的合理愿望,应当由注册会计师根据自己的情况合理定位,这既符合国际惯例,也有利于营造鼓励注册会计师干事业、支持注册会计师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中国加入W T O,除了会产生大量的跨国公司、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外,也必将涌现出大量的中小型企业,那么也必然需要各种层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香港有9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除了大中型事务所外,有700多家是个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社会地位很高,个人收入也很高。而一河之隔的深圳就只有66家会计师事务所,而且没有一家个人事务所,个人收入和社会地位更不能相提并论,简直是千壤之别。我们没有理由把发展个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看作“洪水猛兽”,认为放开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行业大乱”,而人为去限制它的发展。笔者认为这种观点纯粹是“杞人忧天”,是某些既得利益者的托辞,也是对我们注册会计师自己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的严重不信任。笔者相信,放开批所,大所、中所、小所多种形式并存,发挥各自的优势,不仅不会行业大乱,相反,注册会计师行业得到所有会员的广泛和积极参与,充分调动注册会计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13万会员用良好的体制凝聚起来,注册会计师行业有了大量充足的人才储备,才能壮大自己的力量,提升自己的服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从而避免重大的审计失误。只有“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我们注册会计师对社会的服务才能更深入、更周到、更优良,才能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加健康规范发展,才能对社会主义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也才能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整体社会地位和促进行业健康规范的发展。
放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在深圳经济特区更为迫切。2001年5月深圳注协举行的会计师事务所发展问题座谈会上,问卷调查结果93.8%出席会议人员认为应放开审批个人会计师事务所和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可见放开事务所的审批、实行核准制已是深圳注册会计师的共同愿望,可能也是全国注册会计师的共同愿望。愿望能否变为现实,实现注册会计师的期盼,有赖于于行业主管部门的决策和全体注册会计师的共同努力。随着我国加入W T O,会计市场已经放开,我们应当对行业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有清醒的认识。现在我国已有逐步加快向外国会计师开放的趋势,没有理由迟迟不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尽快开放。会计市场的全面放开,中外会计师必将同台展开激烈竟争,国际会计公司在公司规模、国际威望、知识结构、执业水平、业务质最、管理能力、资本运作以及抗击风险能力等方面都占有全面的优势,如果我们中国注册会计师没有自己的事务所,不及时在合伙人的岗位上加强锻炼,不及时树立自已的特色服务和找准自己的市场定位,不努力提高专业知识水平、职业道德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上,不抢占先机占领市场,必然在以后的会计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不仅难于“与狼共舞”,恐怕随时会被“狼群”吃掉,“亡羊才补牢”可能就悔之晚矣。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管理条例》作为法律依据,为什么现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就那么艰难?“银广厦陷阱”导致“中天勤崩塌”,难道就是不批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吗?就可以否定注册会计师的历史贡献吗?难到要所有的注册会计师来承担这个责任吗?难到要让中国注册会计师在未来激烈的市场竟争中“生的艰难,死的光荣”吗?笔者认为,与其九死一生,不如打破僵化思维束缚,进一步解放思想,杀出一条血路,闯出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康庄大道。深圳市自95年来,由于各种原因,已连续7年没有审批新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这漫长的历史时期里,不批新所限制了许多优秀注册会计师做合伙人的机会,导致行业内人才流失严重,也加剧了合伙人与合伙人、合伙人与非合伙人之间的矛盾,既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安定团结,也不利于会计市场的公正、公平发展。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的深圳经济特区,放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显得更加迫切,这是深圳注册会计师行业尽快同国际惯例接轨,适应加入W T O大势的迫切需要,是深圳全体注册会计师的强烈要求,深圳注册会计师行业也应该责无旁贷给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当好“排头兵”,为注册会计师行业深化改革、体制创新提供新的宝贵经验。“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我们衷心希望“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观念能一以贯之,在新世纪的深圳注册会计师行业结出累累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