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注协通过新闻媒体发布2013年
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结果。今年是江苏省连续第2年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也是首次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评价结果。
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实行一年一评,评价对象为经省级财政部门批准设立、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事务所的收入、人力资源、内部管理、党建工作、执业质量与职业道德等5大类39项指标,评价结果分A、B两大类,其中A类分AAAAA、AAAA、AAA、AA、A五个级别,将未保持设立条件等6类情形的事务所直接列为B类,B类不分级。获得AAA级以上的事务所将享受“两个优先”,即优先推荐纳入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购买会计服务平台;优先享受有关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为做好综合评价工作,成立了由江苏省财政厅牵头,省纪委、省经信委等15个省级部门共同参加的综合评价工作委员会,经委员会授权制定了《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实施细则》,确定评价内容及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