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财务报表审计指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会协〔2014〕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读,根据行业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4年8月18日前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反馈我会。
联 系 人:北京注协监管部 胡玲
电子邮箱:hul@cicpa.org.cn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4年8月5日 附件:高等学校财务报表审计指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