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在“齐鲁银行案”的光彩背后,普华永道近年来也出现了多个因职业操守出现失职而被罚的案例。早在1999年,美国证监会在一项调查中就发现普华永道一些专业人士职业操守不良,违反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准则,而这项调查直接导致普华永道被迫剥离了近60亿美元的利益相关业务。
而在国内,普华永道也因审计失职而多次面临巨额索赔。2006年,上海外高桥因普华永道审计失职向其索赔经济损失2亿元。2009年,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更是因普华永道审计不实,将之告上法庭,索赔过千万。
而联系到此次行贿案,普华永道的职业操守再次受到质疑,这也导致业内对于普华永道与行贿药企相互勾结的流言不绝于耳。
第三方审计急需规范
而在IPO即将开闸的大背景之下,外界的关注点更多地集中在普华永道会在此次行贿案中承担多少责任,而我国的第三方审计制度如何规范落实等问题上。
就目前来看,并没有相关机构对普华永道在此次行贿案中的不作为进行追责。尽管葛兰素史克聘请安永进行独立审计,但很大程度上并不是针对普华永道。
“如果要追责,那么必须查明普华永道的行为是否符合审计准则。其中,只有在普华永道的行为不符合审计准则时,才能认定它的责任。”上述会计资深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分析道,但他也承认,“实际操作中,即便遵循审计准则,审计机构也未必能够100%洞悉企业全貌。”而随着我国ipo即将开闸,年初的审计风暴仍在持续,而证监会方面已经注意到审计作为上市公司防火墙的重要性。
新修订的《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相关的法律制度已经对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制定出比较详尽的责任认定。
“目前违规成本低,是造成中介机构与上市公司利益交换的重要原因,为了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证监会仍然会加强对第三方审计机构的规范。”一位证监会的高层对时代周报记者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