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下发通知,正式启动了2015年度会计和金融监督检查工作,并将检查范围和重点聚焦于四大方面,即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以及新能源企业、非上市地方性金融机构、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会计信息质量。
检查内容包括:一是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开展检查,重点关注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总分所一体化管理、内部治理以及财务会计核算等情况。二是对粮食生产流通企业、电子信息企业、电动汽车及风电等新能源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开展检查,重点关注会计准则执行、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以及财税政策执行等情况,确保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财税政策的贯彻落实。三是对非上市地方性金融机构的会计信息质量开展检查,围绕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财经纪律等方面查深查透,重点关注区域性金融 风险和金融企业执行财税政策的情况。四是结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探索开展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其会计核算、预决算编制执行、资产和资金管理等内容。
此次检查还将组织各地财政厅(局)上下联动开展会计监督检查,范围和重点主要包括:一是对节能环保行业、广播影视服务行业、农业和粮食行业的部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开展检查,重点关注企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确保财政扶持政策落实到位,提高财政资金投入绩效。
二是围绕促进财政预算管理,开展对高校、科研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选择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开展检查,结合政府会计和综合财务报告改革,探索开展对政府会计的监督检查。三是围绕完善会计监督机制,深化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