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3〕39号)要求,自2013年6月18日起,我会将派出8个检查组,同时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8家证券期货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执业质量现场检查。
为保证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廉洁、公正,我会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廉政规定(修订)》(附后),欢迎被检查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及公众对检查组及其成员遵守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中注协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10-88250184
举报邮箱: monit@cicpa.org.cn
特此公告。
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廉政规定(修订)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