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财政部获悉,在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中国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审计业务暂行规定》要求,中国内地企业直接或间接在境外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并上市的相关审计业务不属于临时执业范畴,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不得通过临时执业方式入境执行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