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2013-2014年度湖北省文明会计师事务所创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二届文明会计师事务所创建活动正式启动。
《通知》对文明会计师事务所创建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创建活动的工作目标、评选标准和流程及组织实施要求。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注册会计师法》,以文明会计师事务所创建为抓手,全面加强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建设和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行业的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水平、社会公信力和认可度,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形成一批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的会计师事务所,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对行业服务的需求,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做出注册会计师行业应有的贡献。
《通知》指出,参与创建的文明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符合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创建湖北省文明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办发〔2011〕20号)中明确的评选总标准和各项具体要求。已被评选为上一年度湖北省文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可继续申报参加评选本年度文明会计师事务所。
文明会计师事务所评选办公室设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具体负责创建活动及评选表彰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办工作,为会计师事务所文明创建提供好服务。各市(州)文明办、财政局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做好候选单位的推荐及报送工作,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创建活动各项工作能够得到认真落实。
本届文明会计师事务所候选单位指标30个,实际确定指标不做限制,以实际达标为准。相关评选的申报推荐、考核验收定于2014年4月至6月进行,6月份由省文明办、省财政厅、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联合命名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