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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修改会计师事务所评价办法

2014-03-21 16:19
    近日,省财政厅修订发布了《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省注协相应修订发布了《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实施细则》。同时,省注协制定了《2014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指南》,并将于近期正式部署开展2014年综合评价工作。
    据悉,根据修订后的评价办法和实施细则,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由一年一评改为原则上定为两年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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