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一是政策设计时,妥善设计、妥善安排,对4大行业原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和老项目实行政策平转,对特定行业制定了过渡性优惠措施等。二是在政策执行的时候抓落实。一方面抓培训辅导。让所有的纳税人和财政税务人员都理解什么是营改增政策,要用好营改增政策,而且在具体技术、在发票管理上、取得发票的程序上,都使纳税人更好的理解,使纳税人能够在尽量短的时间内适应增值税的征管程序和征管要求,尽量做到应抵尽抵。另一方面,我们还针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完善试点政策。截止到10月份之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发布了四个政策性的文件,对过路过桥费的抵扣问题、金融同业往来等问题都做了完善。我们还充分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对于一些个案性、临时性的问题,加强对企业的辅导,找出解决办法。
刚才你提到营改增今后的目标是什么,是不是永远这样减下去。所谓减税,如果从税收统计或者是从经济学原理上讲,是和没有改革之前的“基期”相比。试点运行一年后,全部实行新的税制。从统计角度看,与“基期”相比减税效果还是持续存在的,但与上一年相比,减税因素就减弱了。营改增后,税制更加中性的优点会长期继续下去,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和企业的二、三产业之间的衔接,特别是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是非常有积极作用的。同时,营改增的减税固然很重要,但不是唯一的目标,它对完善税制、促进企业良性发展,促进政府机关“放管服”等方面工作都有积极的作用,是一项综合性的改革工程。
2016-12-02 10:18:36
人民日报记者提问(刘健 摄)
人民日报记者:
我的问题是提给税务总局领导的。企业必须得有进项的发票才能抵扣进项税,所以发票是一个很关键的减税凭据。在全面推开营改增的时候,有一些纳税人反映,发票的取得,存在开票难的问题,有的是一些商家不愿意开,也有的是办税大厅比较拥堵,开票时间比较长,就这个问题,税务部门是怎么加强改进的?现在的情况是什么样?
2016-12-02 10:20:06
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王陆进(吴晓山 摄)
王陆进:
您提的这个问题,经营者、社会方方面面都非常关心。增值税实行发票抵税制度,能不能依法有效地取得抵扣发票,对企业是非常关键的。在整个营改增的过程当中,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发票的使用和管理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切实方便纳税人。
首先,我们是加强了对发票开具的宣传辅导,税务总局专门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地要做好对新试点四大行业纳税人开具发票的辅导,各地做了大量的宣传培训工作,创造了很多开具发票的好方法、便捷的方法。我这里有个数据,全国税务部门一共制作了680多万份发票使用的温馨提示板,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辅导纳税人规范快捷地开具发票,使售票方及时取得专用发票,用以抵扣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