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此前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总体方案》内容其实已经超越了现行国家法律的规定,所以在公开之前,首先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授权,否则一公开,就面临着违法行政的问题。
立法过程贯穿了自贸区一年来的建设里程。在此期间,国家层面已暂时调整实施了3部法律、17部行政法规、3部国务院文件、3部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有关内容。
正如全会所指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目前,上海自贸区正在“法无禁止皆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下,推进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