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减轻办税负担的同时,各地税务机关坚持“纳税人所盼、税务人所向”,努力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
陕西省地税局要求,凡是符合条件的180多项备案类减免税优惠项目,必须通过系统当场办理。今年前6个月,全省已有近2000户纳税人通过该系统实现减免税2.3亿元。广西国税局认真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08年~2013年,广西国税机关共为4.34万户(次)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28亿元。预计今年全区将有1.3万户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免6000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