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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改革或延至"十三五"(2)

2014-07-14 11:28

 

“个税改革是‘十二五’时期的重头戏,但改革难度非常大。”时任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曾发出这样的感慨。

 

如今,距离“十二五”结束只有一年的时间,个税改革仍未有破冰之举。对此,一些财税界人士纷纷表态,个人涉及到银行间的数据共享,以及包括银行、税务、公安、民政以及房管局等多个部门的数据共享和协作,这都存在一定难度。

 

刘佐也认为,个税改革并非想象中那么简单。在他看来,最大难度是体制上的限制。

 

优先完成“营改增”

 

虽然个税改革的时间表尚未确定,但在总体方案出台以后,其他税种的改革正在推进。记者获悉,目前财政部相关司局部门正在根据《总体方案》研究制定实施细则,预计今年下半年会出台消费税、资源税改革的方案。

 

普华永道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认为,下半年,生活服务业和文化体育业将会加入营改增。“这两个行业可能采用简易征收的方式,因为执行起来比较容易,所以应该会较快地推进,预计财政部短期内可能就会出台文件,年内就会实施。”

 

据悉,目前尚未纳入营改增的主要还有四大行业,分别是生活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金融,建筑和房地产。

 

在上述两个行业纳入后,胡根荣认为下一步将是金融业,按时间算的话,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年初金融业的法规就可能出台,预计明年下半年会实施。“因为金融业比较复杂,需要给企业更长的时间准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首先就是营业税改增值税,按照营改增的时间表,明年年底将大致完成,所以当前肯定会优先规划这部分内容,其次才是消费税、环境税和资源税的改革,至于个税改革,估计要到“十三五”的开年。

 

据悉,作为第一部税收法律,个人所得税实施至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从最初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一个重要手段,到如今在调节收入分配上的一些缺陷,个人所得税面临着对税基、税率、扣除标准的重新调整和设计。

 

改革初期,个人所得税有效地调节了收入分配,在现行的个税税率7级超额累进税率表中,征收标准最高达到45%,通过税收有效调节了高收入人群的收入问题。

 

不过,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个税调节收入分配上的功能逐渐失效。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占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比重为64.1%,而工薪所得收入占个税收入的比重为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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