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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关于停止企业年检和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公告

2014-02-28 11:04

 湖北: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精神,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通知》精神,自2014年1月1日起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在全省各级工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再进行年检和验照工作,将分别实行新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省工商局正抓紧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实施时间待国家工商总局明确后另行通知。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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