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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3月1日起,企业年检制度将成历史

2014-02-28 10:59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市工商局决定从今年3月1日起,在我市范围内全面实行注册资本、企业年报制度等改革。据悉,去年12月31日起,我市已经以高新开发区(滨江)为试点,试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目前杭州市工商部门正根据国家局新版登记材料规范及文书积极修改、印制全新的企业登记操作指南和表格式样,并着手对现有准入系统和网上注册大厅系统进行调整。”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这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有:

  一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除法律、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明确规定外,由股东(发起人)自主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承担缴纳出资不全的法律责任。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二是停止企业年检,实行年度报告制度。

  以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替代取代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在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过渡时期内资企业仍将通过杭州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网上年检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包括企业登记备案事项变化情况、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以及企业联系方式变化情况等,并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三是启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杭州工商部门将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依托平台公示企业信息、共享监管信息、提供信息查询等,落实“宽进严管”,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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