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京审首页 > 事务所资讯 > 行业资讯 >

2014年1月1日起北京地税有奖发票将正式取消(2)

2013-12-23 17:58

  万元以上大奖的中奖者须在有效兑奖期限内,即自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持未分开的发票联和兑奖联、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税务部门兑奖点办理兑奖手续。中奖者可到本市任何一个兑奖点兑奖,全市通兑。查询兑奖地址,可以登录市地税局官网,在首页“办税服务”一栏下的办税专题,可在发票专栏查到全市兑奖地址。也可拨打北京地税服务热线010-12366,按照提示内容进行查询。

  中奖超过800元需纳税

  根据市地税局12月22日的公告,凡单张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中奖者须直接到税务机关兑奖点领取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由兑付奖金的税务机关负责扣缴,有奖发票奖金代兑单位(即开即兑代兑单位、银行代兑单位)一律不予兑付单张发票奖金超过800元的中奖发票。

  取消布奖后,现有的市地税局卷式通用机打发票票面会有何变化?对此,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布奖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卷式)原规格、联次不变,主要在发票联中取消了奖区、条形码、兑奖须知等内容。

  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提示,虽然2014年起新印制的发票不会再有中奖机会,但广大市民消费时仍要注意索要发票,这将有助于消费者维权,并对商家偷逃税行为起到遏制作用。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