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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减少涉税审批推进简政放权

2013-09-23 10:02
记者日前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地税务机关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下放,着力推进“阳光审批”,减少涉税审批,推进简政放权。

  各省税务机关根据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的纳税人意见,积极做好税务行政审批清理简并工作。河北省地税局推行涉税事项“阳光审批”制度,使行政许可项目减至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减至25项,备案项目减至211项。山东省地税局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地税——工商专线,实现两部门信息实时共享,使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时实现“免填单”服务,办理时间由原来的15分钟减少到3分钟。内蒙古地税局针对广大纳税人要求最集中、呼声最强烈的“提升服务质效、节约纳税成本”问题,取消“对纳税人申报方式的核准”等多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将办理纳税人税种登记鉴定、办理发票购销和发票查询、受理开具个人完税证明、代扣代缴凭证等事项,由办税服务厅集中办理,即时办结。重庆市国税局进一步明确税务行政审批的标准、条件、程序和时限,简化审批流程和涉税资料。广西国税局规范行政审批,减少审批项目,取消部分审批项目改为备案管理;规范审批行为,制定统一的审批操作指南,对审批设定依据、权限、时限、流程等加以规范;下放审批权限,除按规定个别项目由省局、市局审批外,将其余项目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县(区)局。山西省国税局要求全省各级税务机关不得违规设立或变相设立税务行政审批项目,严格控制数量,防止变相审批。

  各省税务机关通过再造审批流程、简并审批环节、前移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限,实现“为纳税人办好事,让纳税人好办事”。浙江省地税局对每个工作环节进行限时设定和全程监控。纳税人通过网税系统,可足不出户完成税收减免等涉税事项申报,第一时间获取审批项目结果。云南省国税局将所有涉税审批事项尽可能前移至办税服务厅窗口统一受理,强化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监督机制;推行纳税人涉税资料“一户式”存储,解决纳税人“多头跑”和“重复报”的问题。深圳市地税局统一全市地税局办税大厅办税事项,实现门面业务“一站式”办理;落实办税服务承诺时限,对需要调查核实的业务,在法定期限内最大限度缩短办理时间。

  此外,各省税务机关强化内部管理监督,跟进已取消、下放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措施,努力做好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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