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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房产中介不得以“包税”来赚取差价

2013-09-03 16:08

9月2日,记者从南昌市房管部门了解到,为杜绝房产中介人员随意承诺、隐瞒、欺诈等侵害服务对象利益行为,南昌要求房产经纪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购买二手房买卖双方买卖房屋时应知注意事项。其中,明确告知中介方不得以包断税费形式开展服务收费。


  据悉,南昌市房管部门制定了《南昌市存量房交易有关事项书面告知书》,供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使用,并要求严格执行。房产经纪机构,今后不得再采取口头向委托人告知的方式,或书面告知存在告知事项不全和未经委托人签名(盖章)确认等情况,还要杜绝经营服务过程中随意承诺、隐瞒、欺诈等侵害服务对象利益的行为。该《告知书》要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敬告存量房买卖双方当事人,注意购房相关提示,和谨防交易风险。


  另外,南昌房管部门也希望买卖双方当事人,应慎重使用委托公证办理房产交易,如确需使用,应对委托事项和委托时限进行明确约定,防止中介利用委托公证炒房获取利润,损害购房人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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