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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开展“营改增”试点督导检查

2013-08-16 13:16

  “营改增”试点后,各项管理工作如何,特别是9月征期将至,能否确保“营改增”税款征收入库?近日,吉林省国税局派出督导组分赴全省各地,督导“营改增”试点实施后各项管理工作。

  “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开始以来,吉林省各级国税机关科学谋划,精心筹备,与财政、地税等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税务人员加班加点、扎实工作,确保了“营改增”试点顺利启动运行。吉林省常务副省长马俊清批示:“省国税机关‘营改增’准备工作组织有力,工作扎实,成效明显。下一步请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继续加强协作,搞好政策效应分析,发挥税制改革积极作用,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营改增”发票开出来了,但税款能不能征上来?吉林省国税局派出的督导组深入基层国税机关和纳税人中,指导9月征期申报缴税业务。与此同时,督导调研“营改增”试点运行后,对新转过来或是主动前来申请的纳税人的辅导和接收情况,各地对税负增加企业开展解释说明工作情况,纳入“营改增”试点的户数、行业分布和一般纳税人情况,发票开具情况,减免税政策、代扣代缴税票抵扣进项税政策落实及管理情况,对“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相关政策、操作方法及申报表填写培训情况,各系统运行情况,“营改增”普通发票衔接过渡情况及委托运管机构代征税款、代开发票情况等。(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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