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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支持应降低间接税

2013-08-15 14:50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其中一条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这些政策虽令相关企业鼓舞,但笔者看来其改进的空间依然很大。

  若想通过税收政策的改进,以确保我国实体经济增长的速度,其努力的方向在何方?笔者认为,2011年,我国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在内的间接税比率高达63.6%,而直接税,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税额占比只有25.5%。间接税占比近七成,直接税不到三成,这个比例在我国长期如此,但在欧美发达国家,这个比例基本是倒过来的。

  何谓间接税?简单而言,是企业或个人只要开门做生意,税就会产生。而直接税是只有企业或是个人赚到钱了,才有税可征。间接税的特点是开征方便、而且隐蔽—因为它可以通过企业层层转嫁到下一家,最终买单的是消费者。这也是我国物价高涨的另一个原因了。同一种品牌的同一款商品在欧美卖得便宜,在我国这个消费力更低下的国度却卖得更贵的个例比比皆是,比如LV等奢侈品在欧美的价格只有在国内的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

  可见,如果减少间接税,转而提高直接税的比例,那么,中国的物价会出现较大幅下降,届时我国消费力将得以大幅提高,内需也将因此被振兴。

  此次若干《意见》里,有一条即是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互联网企业依法享受相应的所得税优惠税率。企业所得税即是直接税之一,政府部门能够在当前市道下降低企业所得税固然也好,但长期来看,降低直接税并不是国际财政结构改革的主流方向。

  而且,《意见》里还有一条:加大现有支持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落实力度,切实减轻互联网小微企业负担。但笔者了解到这个小微企业的标准是,月销售额为两万元以下。这样的企业数量可谓是微乎其微,对这部分企业进行税收减免,对我国整体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发展,意义能有多大,可能也值得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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