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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百家企业综合利用资源享受减税

2013-07-22 15:07
 昨从省发改委获悉,经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审查,我省105家企业生产的110个产品(工艺)被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内,通过评审认定的企业产品,可根据政策享受增值税、所得税税收优惠。

  随着国家一系列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的引导和科技创新,我省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途径也不断拓宽,开发了一批大用量、低成本、经济效益好的综合利用技术与产品。此次评审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企业,主要以利用粉煤灰、转炉渣、黄磷渣、脱硫石膏、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为主,年综合利用废弃物约为1099.35万吨,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等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正在向高附加值方向发展。

  综合利用废水、废渣、废气、余热、余压等资源变废为宝,不但可以保护环境,而且能够享受国家政策支持。据统计,获得认定的企业年产值近70亿元,预计可申请减免增值税3.8亿元,所得税224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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