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
收费
客户
政策
联系
审计
税务
验资
高新企业
企业注销
会计
京审首页
>
事务所资讯
>
行业资讯
>
黑龙江:划定土地增值税减免税项目
2013-06-04 15:53
黑龙江地税局日前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根据公告,符合下列条件可减免土地增值税: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20%的。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3.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4.合作建房的。5.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的。
上一篇:
深圳:地税否定深圳即将开征房产税
下一篇:
成都:“营改增” 新增十种国税发票票种
相关阅读
房地产税来了 土地增值税何去何从
广东7月1日起清缴房企土地增值税
广东出台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
国家税务总局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
国税总局摸底全国土地增值税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