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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划定土地增值税减免税项目

2013-06-04 15:53
    黑龙江地税局日前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根据公告,符合下列条件可减免土地增值税: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20%的。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3.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4.合作建房的。5.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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