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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电商征税提案被采纳 网店年内或征5%营业税

2013-05-31 11:03

  “网店征税”话题2个半月后又现骚动。

  据称,苏宁云商(002024,股吧)董事长张近东对电商征税的提案已被相关部委采纳,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等相关部委正研究调研实施电子商务征税的具体措施,预计年内正式对网店开征5%的税收。

  昨日晚间,一位知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证实,电子商务的征税制度年底前会实施。相关部委目前处于对法律法规的调研和研讨阶段中,已经涉及具体措施,预计年底前将落实。

  上述人士还表示,所谓“向网店征收5%营业税”的说法并不确切,因为一些大的电商本身就是交税的。

  但也有数位主管单位相关人士对本报表示,并未听闻此事。一位相关人士说,对市场经营主体征税是应该的,但目前政府部门没有办法解决征税的技术性问题。“很多网店没有工商登记,无法应用传统实体店方式来征收。”

  无论近期征税与否,业内人士认为,网店征税应该和线下的税率一样,月销售额不足2万免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于3%的税率,一般纳税人适用于17%的税率。

  只涉及C2C领域

  公开数据显示,2012年12月,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和天猫交易额过万亿元,相当于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4%,直接间接就业人员超过1000万人。而对网店征税的话题这两年也屡见报端,并时常被媒体误读与一些政策有关。

  今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就被解读为“为电商征税作准备”。尽管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和部分地方税务部门对此进行澄清,但并未打消掉市场对“电子商务征税”的疑虑。

  4月,发改委、财政部等13个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明确,“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继续加强电子商务企业的税收管理制度研究”,又掀起市场对于“电商征税”的猜测。

  至于武汉2011年对一家知名女装网店开出第一张税单事宜,武汉国税部门随后解释系媒体误读。实际上,被征税网店在线下系实体经营企业,国税局征收的是该实体经营企业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并非对纯个人网店征税。

  今年3月,苏宁云商董事长张近东在两会提案中指出,网上交易本质上是销售行为,网上交易应该缴税。

  由于B2C平台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逐渐确定了经营主体,B2C商家缴税已经是行业规则,张近东此次提案更多的指向是大量C2C卖家。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指出,从过去几年的数据来看,上海百联与苏宁是线上经营规模最大的两家店。国家对它们的征税已经开始,它们也在积极推动对整体电商的征税。

  “这两家企业的线上营业额足够大,又是当地工商部门的注册企业与支柱企业,因此很难逃脱被征税。”赵萍说,“但是对广大C2C网店而言,由于不知具体地址,征收难度比较大,估计未来可能按照交易额的单一税制来征收,比如委托支付宝这样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来代扣。”

  有接近监管层人士向本报透露,国税总局一直在进行电子商务征税方面的研究,但主要在学术方面。

  对于税务部门一直保持关注却迟迟没有出台实质性政策,上述人士认为,可能主要是前几年的税收增速较快,不必要费力征税,但现在经济形势紧张,国家也不会再出台大规模投资刺激政策,中央财政收入吃紧,税务部门就会有增税冲动。

  事实上,各地都在为下一步对网店征税作准备。武汉市工商局自2012年起要求网店申领电子标识,但实施一年多效果并不理想。该市6000家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网店中,申领电子标识的不到两成;而在电子商务活跃的东湖高新(600133,股吧)区,3万多家注册及未注册的网上卖家,申领电子标识者还不及1%。网店经营者称不申领原因是“怕收税”。

  或和线下税率相同

  此前有税务部门官员透露,根据目前个体工商户起征点的规定,月销售额不足2万免税,大部分淘宝小商家都在免税范围之内。淘宝方面也向记者表示,目前有94%的淘宝卖家年营业额在24万元以下,大多数并不在征税范围内。

  上述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线上和线下商家的区别在于线下商家多为现金交易,税务部门不易查清实际营业额;而网店如果没有转入线下交易,大部分都是通过支付宝等交易,会留有付款记录,核定税收较容易,同时避税空间也较小。

  对于仍有电商转入线下,提供货到付款的服务,上述人士表示,货到付款也可以查到订单,唯一的难点存在于在线联系,线下交易,如此就会避税。

  对于网络上传闻的5%税率,上述人士称不清楚传言出处,但由于网上销售主要是销售商品而非服务,所以不太可能按照营业税5%的税率。但目前增值税已有6档税率中没有5%这一档,“我觉得不可能为了电子商务征税单独再确定一个5%的税率。”

  他认为,网店征税应该和线下的税率一样,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于3%的税率,一般纳税人适用于17%的税率。此外,由于增值税可以进项抵扣,如果是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后如果设计得好,税负还可达到低于3%。

  据苏宁易购、国美在线、腾讯电商负责人称,上述三家平台一直在按照税务法中增值税17%来缴税。

  有业内人士计算,一家年销售额100万元的C2C电商,利润按10万元算,如果交税,要交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及企业所得税等,共约8.866万元,净利润仅约1万。其中,企业所得税按企业净利润的25%算,小企业税率减半是12.5%,所得税为1.25万元。

  建立市场公平机会

  征税后是否能够给电商,特别是中小卖家带来利益也成为热议的焦点。淘宝此前在其官方微博上呼吁,征税损害的是辛苦创业的年轻人,对个人小店主征税就是对他们的希望和未来征税,同时质疑征税后究竟能为这个群体做些什么。

  此外,征税之后,不单很多小微淘宝卖家会遭受“灭顶之灾”,很多消费者恐怕也要成为埋单者。

  对此,张近东也“隔空”表达了自己的声音,他指出,一个良好的、法制化的经营环境是对创业者最大的保护,诚信经营、社会责任等都是法制化包含的内容,当然也包括对一些新兴领域、年轻创业者给予充分的鼓励与支持,这也应该以法律化的形式给予明确与固化。

  业内人士指出,因为电商这几年才发展起来,大家呼吁对电商免税是出于保护,但现在看来已经造成了税负不公平。此外,网店已经过了发展的初级阶段,现在正是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好机会。

  赵萍也认为,在一些新兴行业的初级阶段,适当减免税是鼓励产业发展的做法,但是一旦进入高速成长期,就应该以公平待遇为原则判定。她认为,这类似于外资从超国民待遇到平等待遇的发展,也类似于高科技园的初创鼓励政策到普通政策的过渡。

  一些税务专家则从技术方面提出了解决消费者担忧的办法,例如可以创新征税制度,从结算环节、物流环节稽查等方面入手,解决税收成本高的问题,从而控制住网上商品的价格上涨。(本报记者周芳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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