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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户安残企业获退税1204万元

2013-05-20 10:36

  昨悉,全省启动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增值税即征即退,仅硚口区为23户安残企业退税1204万元。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享有增值税退税优惠。安置残疾人超过25%及以上,且残疾人职工人数不少于10人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的退税,每位残疾人可退税限额,是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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