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成都也涉及此次新旧税制转换。目前,成都地税、国税已全面启动“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营改增”后,列入试点行业范围内的成都企业税负将有怎样的变化?针对相关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四川卓越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家陈晓静。
试点行业
此次“营改增”纳入全国范围试点推广的“6+1”行业,即1个交通运输业;6个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算一算
“营改增”后,企业可以按照规定抵扣进项税,但是不同经营行业的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税率不同。经过测算发现,在同等经营收入情况下,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在“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也不尽相同。试点范围中的交通运输业税负有可能会增加,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税负则可能不同程度下降。
交通运输业 税负有可能增加
陈晓静出示了一份税率变化表,称该行业的营业税税率为3%,改征增值税后的税率,一般纳税人为11%,小规模纳税人为3%,然而由于占交通运输业营运成本较大比例的过路过桥费不能抵扣,且能够作为进项税抵扣的燃料、固定资产、修理修配以及办公用品支出等,一般只占总成本的三成左右,相对而言,进项抵扣影响小于税率提高影响。
假设一家物流企业的年运输收入为3600万元,该企业主营成本为3100万元,燃料、固定资产、修理修配、水电费及物料的办公支出等成本占总成本的31%。那么:
1.按营业税征收,该企业需缴纳营业税为:3600万元×3%=108万元
2.改征增值税后,该企业需缴纳增值税为:
a.销项税:(3600万元/1.11)×11%=356.8万元
b.进项税:3100万元×31%×17%=163.4万元
c.增值税(a-b):356.8万元-163.4万元=193.4万元
3.比较:193.4万元-108万元=85.4万元
陈晓静称,上海试点“营改增”后,对交通运输业增加的税负通过财政补贴方式予以过渡,此次全国范围内推广后,交通运输业增加的税负会不会采取过渡政策,还有待相关部门公布方案。
部分现代服务业
一般纳税人 税负略有减少
列入试点推行范围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税负又将有什么变化?陈晓静以广告公司为例进行了测算对比。现代服务业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达到或超过5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否则为小规模纳税人。由于现代服务业能获得增值税专项发票用于抵扣销项税的成本主要体现在购进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办公交通及油料等支出上,占总营业成本的比例不大,一般为5%左右。假设成都某广告公司年营业收入1800万元,年营业成本1500万元,其能获得增值税专项发票用于抵扣销项税的成本占营业成本的5%。那么:
1.按营业税征收,该企业需缴纳营业税为:1800万元×5%=90万元
2.改征增值税后,该企业需缴纳增值税为:
a.销项税:(1800万元/1.06)×6%=101.9万元
b.进项税:1500万元×5%×17%=12.8万元
c.增值税(a-b):101.9万元-12.8万元=89.1万元
3.比较:89.1万元-90万元=-0.9万元
如此一来,该广告公司“营改增”后税负将减少9000元。
小规模纳税人 减税最明显
如果该公司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不大,为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就比较大了。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但是税率由营业税的5%变为增值税的3%。假设某广告公司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为480万元,若按营业税计征,将缴纳营业税24万元;改征增值税后,将缴纳增值税约14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在“营改增”中获利,将有利于促进小型企业发展壮大,增强企业竞争活力。
而作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虽然税负变化不是很明显,但是“营改增”后可以为下游客户开出可以抵扣6%的增值税发票,相当于在经营价格上多了3%的竞争优势。所以,“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将获取各自优势。 成都晚报记者 杨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