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3) 时间:2020-03-26 14:19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点击:次 五、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减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土地用途证明、租赁协议等资料留存备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京审) 共3页: 上一页123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