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和律师该笑该哭(2)
时间:2014-08-26 13:21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点击:次
2014年3月3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该办法第五条(审计要求)中明确规定:属于下列企业之一的,还须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一)上市公司;
(二)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
(三)认缴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公司;
(四)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公司;
(五)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投资、担保、验资、评估、小额贷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留学中介、教育培训(咨询)、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废旧物资收购、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经营活动的公司制企业。
鼓励其他企业按照自愿原则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根据上面的规定很多认缴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下以及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下的企业不用提交审计报告,当然政府机关鼓励企业按照自愿原则提交年度审计报告。而上海自贸区政策只是先行试点,很多试点的政策已经在全国通行,如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取消大部分验资业务,目前自贸区也取消了小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定审计的规定。但是目前外商投资的《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仍旧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无论规模大小均需要接受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但是根据汪本良注册会计师对有关政策法规的领悟,商务部应当在2014年、2015年牵头将《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三部外商投资法合并成为一个外商投资管理的新法规,新的法规出台将完全参考上海自贸区的成功经验,如将外商投资审批改为备案,取消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推出负面清单等等,当然也是和上海自贸区一样只强调认缴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公司或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公司以及特定行业的公司以及上市公司、国有独资或控股公司需要接受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如果商务部不这么做,商务部长就没有我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得好。
因此,上面的政策对所有的注册会计师均是利空:
对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因为四大审计的也有很多外国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规模也是很小的,这些规模小的外资企业原来因为外国总部是四大审计的,所以一般会要求中国的四大来审计这些中国子公司。四大事务所审计一家注册资本20万美元业务收入1000万人民币不到的小外资企业,根据工作量一般收费为5万到20万元人民币不等,但是取消法定审计后,可能国外母公司只要求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对这些中国子公司的报表进行审核,因为审核程序少,响应的按照工作量收费的话,收费会下降。
对北上广大型事务所的影响:国内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做上市和国有企业审计只占其业务量的一部分,很大一部分是外商投资企业审计,取消后这些会计师也是有影响的,审计和验资收入会下降!
对沿海城市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和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影响:这些业务收入小、注册资本小的外资企业审计是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则是以工商年检和验资业务为主。因此估计新的外商投资法规出台后这类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收入将大幅下降,估计下降比例为30%至80%,会出现注册会计师失业之现象,也将大量出现考出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找不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之情况。
汪本良注册会计师给中注协和财政部的有关建议
汪本良注册会计师认为国家取消对中小企业的审计可以有效减轻企业的负担,在日本也是资本规模或业务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才需要审计,需要审计的企业数占全部企业数量约为1%到2%,因此日本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多,但是目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和非执业的会员人数已经超过20万,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几十万,因此会出现人员过剩和失业的情况,因此汪本良注册会计师提出如下建议供行业协会和财政部参考。
我估计有会计师事务所和执业注册会计师会到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意见,要求财政部、中注协到国务院法制办、人大常委会游说不能取消外商投资企业法定审计。汪本良注册会计师认为即使财政部、中注协去这些部门游说,估计不会游说成功。因为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摆在那里,日本等国也只是大企业需要审计等国际惯例在那里,所以汪本良注册会计师建议没有必要浪费精力去游说而应当另想他法。 (责任编辑:京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