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
时间:2014-08-04 14:48 来源:未知 作者:京审 点击:次
六、各地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按照本通知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定期主动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取得股权变更登记信息。要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发生股权变更的企业做好相关税法及政策的宣传和辅导工作,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二○○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京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