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基数 (3)
时间:2013-09-25 13:52 来源:未知 作者:京审 点击:次
2.计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销售额,属于含税销售额,即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试点地区或非试点地区的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3.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算基数销售额还可以“差额”。不管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差额”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需要注意的是,计算基数销售额只能扣除含税广告发布费,不能扣除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京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