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的十五个会计处理分录 (7)
时间:2013-07-05 10:2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2324.32 贷:银行存款2324.32 (十)购入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一般纳税人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 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 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一般纳税人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案例】2013年10月,济南S生物科技公司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支付价款1416元,同时支付当年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370元。当月两项合计抵减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1786元。 Ⅰ。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借:固定资产——税控设备 1416 贷:银行存款1416 Ⅱ。发生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 借:管理费用 370 贷:银行存款370 Ⅲ。抵减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1786 贷:管理费用 370 递延收益 1416 Ⅳ。以后各月计提折旧时(按3年,残值10%举例) 借:管理费用 35.40 贷:累计折旧 35.40 借:递延收益 35.40 贷:管理费用 35.40 (十一)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提供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税服务的,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一般纳税人提供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税服务,发生《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应付利润”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案例】2013年10月25日,济南Z巴士公司当天取得公交乘坐费85000元。 (责任编辑:京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