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按简易办法计税项目汇总(4) 时间:2013-02-22 09:5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三、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四、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五、自来水。 六、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责任编辑:京审) 共4页: 上一页1234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