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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填表说明(4)


4、第33栏“运输费用结算单据”:辅导期纳税人填写截止本期期末,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在本期暂不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责任编辑:京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