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填表说明(4) 时间:2012-06-12 14:4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4、第33栏“运输费用结算单据”:辅导期纳税人填写截止本期期末,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在本期暂不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责任编辑:京审) 共4页: 上一页1234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