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的通知(3)
时间:2010-01-26 16:37 来源:京审 作者:京审 点击:次
二手住房的基准房屋标准为多层的3层,因此设定3层的基础指数为100,其他楼层修正系数情况如下: 层数 1层 2层 3层 4层 5层 6层 7层 修正系数(%) 94 97 100 98 95 94 90 ②楼型为高层的楼层修正:高层是指总层数在七层以上楼房 二手住房的基准房屋标准为高层的次顶层,因此设定次顶层的基础指数为100,其他楼层修正系数情况如下: 由次顶层开始,21层及以上楼层每下降1层,修正系数下调8‰;11-20楼层每下降1层,修正系数下调1%;10层及以下楼层每下降1层,修正系数下调1.5%;顶层的修正系数为95%。 公式:交易房屋计税价格=基准价格×{1-8‰(或1%或1.5%)×(次顶层数-本楼层数)} 3、房型修正系数 (1)平房的修正系数 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区平房的修正系数为120。其他区域的平房不作房型修正。 计算公式:平房交易计税价格=基准价格×120% (2)地下室的修正系数 地下室:包含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①楼型为多层的楼层修正 二手住房的基准房屋标准为多层的3层,以3层为基准,地下室的修正系数为65%。 ②楼型为高层的楼层修正 二手住房的基准房屋标准为高层的次顶层,以次顶层为基准,地下室的修正系数为50%。 四、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