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领购和使用普通发票(3)
时间:2011-04-14 10:4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3)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4)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税务人员利用职权之便,故意刁难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有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行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识别合法发票 合法发票应具备的基本内容: 1、发票的名称; 2、字轨号码; 3、联次及用途; 4、客户名称; 5、开票日期; 6、经营项目或商品名称; 7、计量单位; 8、数量; 9、单价; 10、大小写金额; 11、开票人; 12、单位盖章。 合法发票的法定标志: 1、发票联使用国家专控油墨套印椭圆形发票监制章和号码,使用验钞灯照射显现荧光。 2、发票联使用国家专控纸张印制,该纸张在透光下可显现清晰的椭圆形图案,图案内有“SW”两个汉语拼音字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各种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是指开具或取得的发票应经而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 开具不合法发票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收取不合法发票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按照规定应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京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