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生产设备的会计与税务处理(3)
时间:2010-01-18 09:47 来源:京审会计事务所 作者:李老师 点击:次
借:长期应付款一洪山公司 20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0 2011年应分摊确认的融资费用=933800—543972—276610=113218(元) 借:财务费用 113218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13218 在上述会计处理中,企业确认了财务费用113218元,在税务处理中,2011年应纳税所得额应调增113218元。 应纳税所得额=100+11.3218=111.3218(万元) 应交所得税=l11.3218x25%=27.8304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278 304.5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78 304.50 四、接受投资方投入固定资产 接受投资的固定资产,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和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借记“固资产”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照增值税与固定资产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账户。 【案例4】某公司接受投资方投入生产用机器一台,双方确认的价值为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 000 贷:实收资本 234 000 五、接受捐赠固定资产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和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借记“固定资产”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照增值税与固定资产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营业外收入”等账户。如果接受方支付固定资产进项增值税额,则营业外收入中扣除该进项增值税额。 【案例5】某公司接受A企业捐赠的新机器一台,交车间使用。该机器发票价格为18万元,增值税3.06万元,由A企业支付。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1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0 600 贷:营业外收入 210600 (责任编辑:京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