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对谨慎性原则的思考(5)
时间:2010-06-01 09:31 来源: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作者:京审 点击:次
(一)会计确认方面 新会计准则中,会计确认的主要变化表现为对会计要素定义和确认条件的重新修订和进一步完善,从而使金融资产不再游离于财务报表之外,而是单列项目反映。 根据IASC会计确认的基本理论,金融工具是可以而且应该在会计报表中予以确认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企业因操纵衍生金融工具而导致严重亏损的事例举不胜举,如1994年美国的加州橙县事件、1995年日本的往友商社事件、1995年英国的巴林银行事件等。冯淑萍(1999)指出:”巴林银行的倒闭,给全世界敲响了警钟。客观地说,会计因未能及时披露衍生金融交易所潜在的巨大风险,负有一定的责任。“ 正是出于防范不确定风险的需要、规避重大的潜在损失,新会计准则从金融工具的定义入手,将金融工具纳入表内核算,并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充分披露,是财务信息质量相关性的客观要求,也是谨慎性原则运用的必然结果。通过定期(资产负债表日,季末,月末,甚至每天营业中止时)反映金融工具的损益变动,进行全程监控从而有效地杜绝因金融失败引起的企业经营恶化甚至破产,将收益(或损失)清楚地列入损益表(或是股东权益变动表)进行核算,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下的明细科目反映,可以防止盲目乐观,使企业保持积极健康的发展态势。谨慎性原则的运用改变了金融工具长期游离于会计报表之外的尴尬局面,使金融风险的控制有了依托,为企业利用金融工具进行套期保值或是投机获利筑起了一道坚固的”防火墙“。 (二)会计计量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