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请须知(8)
时间:2010-04-02 11:5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合同执行期到期后主动配合验收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由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进行的专项审计和验收材料准备。组织单位将根据项目情况,采取书面验收、会议验收、实地检查方式,对创新资金项目进行验收。 (三)举报投诉 各组织单位受理社会对项目有关问题的投诉,并对立项和实施过程中有争议的项目进行调查,及时给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对在项目申报、立项、实施、管理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以权谋私者做出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 服务机构 网络系统技术支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技术信息处 63923598 (一)北京市科委委托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作为服务机构。 受理地址: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北京创业大厦A座一层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64874561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周 五: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5:00 (二)中关村管委会委托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作为服务机构。 受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49-3号盈智大厦四层411室 咨询电话:82621961 82622069 82622085 E-mail: zgcfund@zgc.gov.cn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00 下午13:30-5:00 周 五:上午9:00-11:00 下午13:30-4:00 (三)海淀园管委会委托北京市中海源产权交易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服务机构。 服务机构地址: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号海淀科技大厦215室 咨询电话:68915790 68915791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注:组织单位未指定任何一家中介机构从事项目申请、材料准备等相关代理事项。 (责任编辑:京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