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扣减当期进项税额
1.进货退回或折让
因进货退回或折让而从销货方收回的增值税,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如不扣减,造成进项税额虚增,不纳或少缴增值税,按偷税论处。
2.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返还收入税务处理
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
冲减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进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进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返还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题·单选题】某商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其供货企业达成协议,按销售量挂钩进行平销返利。2011年5月向供货方购进商品取得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12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并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当月按平价全部销售,月末供货方向该商场支付返利4.8万元。下列该项业务的处理符合有关规定的是( )。
A.商场应按4.8万元计算营业税额
B.商场应按124.8万元计算销项税额
C.商场当月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0.4万元
D.商场当月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9.7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商场当月按平价全部销售,商场应按120万元计算销项税额;根据税法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20.4-4.8÷(1+17%)×17%=19.7(万元)
3.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发生用途改变的税务处理(上节讲过)。
(四)进项税额不足抵扣处理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0,余额留抵下期继续抵扣增值税
(五)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
存货不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留抵税额也不予退税。
(六)欠缴增值税、又有留抵税额处理
1.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2.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拖欠的查补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