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企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弥补期限如何规定的?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