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证监会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对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进行详尽披露,对于违规更换的,还将施以处罚。但据查验,发现几乎所有公司的公告对更换原因的披露都非常简单和草率,并且不具有说服力。比如,大连控股在公告中称,更换原审计单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是,“该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不能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我公司审计工作”。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规模的扩大,意味着人员和财力的增加,对上市公司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理应更有保障,大连控股的说法难以立足。
业内专家表示,因购买审计意见而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使得审计意见改“善”的公司,对公告原因的披露自然就更不可信了。这也是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不强的根本原因。
本报短评
关注风险领域 做好年报审计工作
在业内有一个说法,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就像“猫”和“老鼠”的关系,审计工作就像猫抓老鼠。
此次中注协发布《通知》,提示风险,就是提示“老鼠”可能的藏身之处。《通知》是对审计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重大风险领域的总结、预测与提醒,旨在提高审计质量,降低事务所执业风险,优化行业发展。
事务所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应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关注《通知》中提到的风险领域,关注创业板信息披露最新规定,遵循审计准则,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发挥“经济警察”应有作用,给公众提供真实、客观的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