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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企代表处注册指南(2)

2011-03-09 11:20

八、北京外资代表处营业范围
    外资企业代表处不能与其用户或客户进行直接的商业活动,也不能签订任何协议,所以代表处所能进行的都是"间接的商业活动"。例如:公关活动、业务联络、产品展示、 市场调研、 科技交流。

九、北京外资代表处经营期限和终止
    在中国一个代表处允许的最长的驻扎期限是三年(保险公司及银行的办事处各为五年及六年),此期限从审批机关通过审批材料之日算起。

十、注册北京外商代表处的操作流程
    1、委托流程:
      填写委托书(签署协议)→交付款项→提交设立资料→审核资料→送政府办理→告知进程→约15-20个工作日完成→通知客户取资料→交余款→交接证照

    2、政府流程:
      商务局批文→工商营业执照→代表处用章(公章、首席代表人名章、财务章)→办理税务登记证→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完成办理

    3、客户流程:
      母公司证照当地做公证认证→确定首席代表→确定北京办公地点→提交银行资信证明→委托办理→签署文件→交付款项→等待办理→交余款→交接证照

十一、注册北京外资代表处所需资料
    1、境外方面:
      1) 总公司证照原件及印章(备用);
      2) 总公司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二份;
      3) 驻京首席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备用),一寸彩照5张,简历一份,来京时间,住址,联系方式.
      注:外文文件、证明须附中文翻译件(由翻译公司翻译的,盖翻译公司印章及提供翻译公司执照。)如首席代表是中国籍人员,需提交外事服务单位出具的派遣函。
      4)总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委派函。

    2、境内方面
      1) 写字楼的房地产证复印件1份
      2)租赁合同书原件1份(要求:以发起企业名称或驻北京首席代表姓名租用;用途为商用(住宅地址需要居委会同意书);租赁合同不得涂改);
      3)租赁发票原件1份;
      4)总公司的联系方式及经营范围;预设北京代表处的联系电话及员工人数。

十二、注册北京外资代表处服务内容
    1、代表机构登记证 2、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税种核定通知书 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含IC卡)4、 公章、财务章、首席代表人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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