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来核定外商代表处的税务,具体是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征税。公式如下: 收入=经费支出/(1-10%-5%) 营业税=收入*5% 所得税=收入*10%*30% 北京外资代表处需委托拥有专业资质的代理公司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虽然外资代表处不能经营实际业务,但每个月仍需做帐与报税。北京代表处可将财税工作外包给专业的代理记账公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