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税务筹划保护纳税人应得利益和未来利益
任何税务筹划实施主观原因就是纳税主体自身利益的驱使,主流经济学“经济人”假定的理性体现就是在力图以最小的经济代价去追逐和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纳税人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可以说是一种本能,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的行为。首先就是使企业明白自身所应当承担的义务,避免企业交纳“冤枉税”。其次开展税务筹划必需建立在财务会计账证齐全、行为规范并照章纳税的基础和前提之下,这就在客观上提升了企业的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潜在地增加了企业的未来收益。税务筹划在经济组织运营过程中的开展,减少或推迟了企业税收支出,使纳税人财务利益最大化。可见,税务筹划保护了纳税人应得利益和未来利益。
(四)税务筹划涵养税源,体现国家利益
前已述及,税务筹划的结果使企业在减轻了税收负担的同时,又促进产业布局的逐步合理调整和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实现国民经济健康、有序、稳定发展。企业作大作强了,国家税收也势必与之同步增长。所以,从长远和整体上看,税务筹划有利于涵养税源,促进社会经济的长期发展和繁荣。
二、税务筹划可以促进税收法律法规及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税务筹划可以促进税收法律法规的“可持续发展”
制度经济学告诉我们制度通过利益安排对个体的行为产生影响,可以认为,一定时期的制度安排决定了人们的行为方式,不同的制度安排就会导致不同的利益安排。运用到纳税筹划中,就是当国家税法“有意引导”、“有空可钻”时,纳税人就会想方设法利用税收制度提供的可能性来达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目的。而现实中,一定时期的法律往往存在不合理或者诱导的地方。诚然,任何税法都不可能是完美的,不可能对征税中所涉及的各种问题都作出周密而周全的规定。税法作为贯策国家权利意志的杠杆,不可避免地会在其立法中体现国家推动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导向意图,主要体现在公平税负原则下的税收优惠,势必造成了非完全统一的税收法制。此外税收法律制度也会存在自身难以克服的各种瑕疵,即真正的缺陷或不合理。比如,我国现阶段税收法律条文的漏洞有:①税法条文过于具体,使一部分应税行为游历于税法的规定之外;②税法条文不明晰,缺乏可操作性;③税法条文不一致;④税法条文不严密,可能出现滥用的嫌疑。
1.税务筹划在相当程度上正是利用税法中的漏洞或者盲点来实现筹划的目的。税务筹划及时发现税法中不成熟的地方,在利用税法漏洞为企业谋求利益的同时,也向征税机关展示了税法的缺陷。国家立法和征税管理中应权衡利弊,有针对性地对税法显露出的缺陷通过法律程序采取一系列的修正、补充调整等改进措施,促进税法的不断健全和完善。由此,纳税筹划起到了健全税法的作用推动了税收法律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了制度安排的经济效率。
2.纳税人纳税遵从的实现,取决于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及法律知识等,纳税人要想做到既获得税负减少的好处又不违反相关税收法律规定,就必须谙熟并随时随地密切关注着国家的税制法规和最新税收政策的出台。一旦税法发生变化,纳税筹划主体就应当调整相应的选择和采取行动,趋利避害,把税收的意图迅速融入企业经营活动的过程中,从这一层面上讲,税务筹划有利于推动对税收法律的掌握和实施,更好、更快地贯彻税收法律法规。